为提高师生消费维权意识,引导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,在第43个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总务处组织团委大学生权益保障部开展 3?15 校园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通过精美的海报、易拉宝、手册和条幅,向师生展示宣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知识。广大师生踊跃参与活动,现场咨询、知识问答、签名承诺,每人还领取到一份有意义的纪念品和宣传画册。

“3?15”不仅是一个特定日子,更是全年持续的权益守护行动。通过活动的开展,将进一步督促在校商家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,有效地净化校园市场环境,切实保障师生消费合法权益,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。